小時候, 別人會敎我, 做錯事便要對人說「對不起」。
於是踩到人會說對不起, 對人發完髀氣後會說對不起, 這是有禮貌的行為。
然而, 在人長大的過程中, 難免經歷不少說「對不起」的時候, 無論是你對不起人, 還是人對不起你。我相信那已不是因為禮貌上的行為, 而是可能做了一些影響別人, 傷害了別人的事情, 而真心想向人家道歉的行為, 希望減少對方的不悅, 和自己的罪疚感, 期求人家的原諒。
只是, 為什麼為了同一件事情, 要一遍又一遍地說「對不起」呢?
明明已經過了一個星期, 三個月, 甚至乎一年…..
那「對不起」又有何意思?
如果要說「對不起」, 又何必做對不起別人的事情?
如果沒有做錯, 又何必說「對不起」?
如果真的做了對不起別人的事情, 會否因「對不起」這三個字而獲得原諒?
對方從來沒有怪責過, 根本用不著說「對不起」, 更不用三番四次的說, 這更令對方覺得自己是受害者, 應該怪責別人。
其實, 「對不起」或者根本不是想向對方說, 往往只是對自己說….
三番四次的說對不起, 請求對方原諒, 只是自己一直不能原諒自己!
如果說了會讓別人覺得好過點….或許我應當樂意接受這道歉, 但我卻害怕聽到別人對我說「對不起」了……即使是別人想說…
別說對不起, 你是應該知道的….
Monday, March 06, 2006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